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秦立新、彭永平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000254号、驻房权证字第201000255号的房产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秦立新、彭永平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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