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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美玲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2-02-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9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陈美玲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雪松大道与乐山大道交叉口西北处海云第一城二期商住楼第3321房产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402066号)的房产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美玲

         20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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