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孙雷刚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练江大道与乐山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茵悦世家18号楼东1单元第11层1103(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1)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226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雷刚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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