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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2-01-1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0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徐春霞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金山路、洪河支路、纬二路和经二支路围合区域内昌建.誉峰住宅小区12号楼独1单元第252502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3639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春霞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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