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因原房屋所有权人常海洲去世,名下登记有位于中华大道九巷市粮油加工厂家属院A号楼东1单元第1层101(房产证号:065068)的房屋。现其配偶王从兰申请办理此套房屋继承转移登记,因此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从兰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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