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李新生086098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2021)豫1729执恢241-1号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2021)豫1729执恢24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李新生位于文化路西段师专家属院11号楼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086098号)协助过户给张海涛,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李新生位于文化路西段师专家属院11号楼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08609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375596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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