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永和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前进大道与东开路交叉口东南角新时代家园住宅小区8号楼第1层107(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728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永和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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