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杨阳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风光路北段东侧风光城市广场C座第8层809(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345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阳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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