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顾涛201500414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202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202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顾涛位于淮河大道与乐山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吉安天中住宅小区7号楼独单元502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00414号)的房屋协助过户给康海霞,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顾涛位于淮河大道与乐山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吉安天中住宅小区7号楼独单元502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0041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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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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