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名扬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文明大道与金雀路交叉口西南角东高国际花园住宅小区8号楼独单元第23层2302(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60071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名扬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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