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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将赵乐20151555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38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将赵乐20151555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157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15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赵乐位于骏马路南段西侧电业新村7号楼东4单元第2207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15551号)协助过户给乔斌,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赵乐位于骏马路南段西侧电业新村7号楼东4单元第2207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1555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375596


20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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