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将叶坤华201205159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36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恢3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叶坤华位于驿城区市运管局家属院南楼东2单元第3层303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205159号)协助过户给刘世勇,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叶坤华位于驿城区市运管局家属院南楼东2单元第3层303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20515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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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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