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罗真真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文明大道置地.清河苑1号楼东1单元第16层1602(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0589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真真
2021年9月17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1 豫公安备案411700024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