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毕亚楠、李长建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730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91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9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毕亚楠、李长建位于置地大道南侧置地华庭A座北3单元508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7303号)协助过户给贾培禹。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毕亚楠、李长建位于置地大道南侧置地华庭A座北3单元508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73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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