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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将李建设08471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0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9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

将李建设08471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8)豫1702执恢77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8)豫1702执恢77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李建设位于乐山路中段市粮食局家属院7号楼东2单元(房屋所有权证号:084711号)协助过户给陈赞,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李建设位于乐山路中段市粮食局家属院7号楼东2单元(房屋所有权证号:08471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37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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