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
将肖红运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5606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
公 告
依据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2021)豫1729执恢16-2号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2021)豫1729执恢1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肖红运位于文明大道与开源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香水湾小区10号楼东2单元1905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5606号)协助过户给谢君桦。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肖红运位于文明大道与开源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香水湾小区10号楼东2单元1905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560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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