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
政务公开
|
党建专栏
|
政务服务
|
营商环境专栏
|
交流互动
>
遗失声明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遗失声明 ->正文
胡明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1-07-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9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胡明霞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文明路南段东侧飞龙小区15号楼(原9号楼)东3单元206房屋所有权证号:03863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明霞

            2021719

关闭当前页面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1 豫公安备案411700024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