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
将聂桂英 201208855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2020)豫1722执恢328号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2020)豫1722恢3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聂桂英位于金山路粤信住宅小区9号楼东二单元100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208855号)过户到曹金莲名下,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聂桂英位于金山路粤信住宅小区9号楼东二单元100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20885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375596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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