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刘新华(412801196303271437)申请其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辖区十三香路自建房屋一层101、102,二层201、202,三层301、302,四层401的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4182号不动产权证更正登记,因该证已丢失,现公告作废。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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