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
将魏爱丽20151656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2018)豫1726执1408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2018)豫1726执1408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魏爱丽位于雪松路中段北侧尚城华府7号楼703(房产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6561号)房屋协助过户给董珂,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魏爱丽位于雪松路中段北侧尚城华府7号楼703(房产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656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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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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