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
将李俊驻房预字第201504999号房屋预告登记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9)豫1702民初9751号民事判决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22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公告将李俊名下位于纬二路与金山路交叉口西北角昌建誉峰第3幢1302房屋(房屋预告登记证:驻房预字第201504999号)作废。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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