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军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中华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东南角爱中爱华(爱家.百合苑)4号楼独单元第3层301(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818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军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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