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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周小刚20141503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8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

将周小刚20141503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

公    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恢21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恢2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周小刚位于练江路与乐山路交叉口茵悦世家4号楼1101号、2201号的商铺(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415031号)协助过户给遂平县凯丰商贸有限公司,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周小刚位于练江路与乐山路交叉口茵悦世家4号楼1101号、2201号的商铺(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41503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375596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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