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因原所有权人孟银山去世,名下登记有位于风光路二巷地区粮局7号楼1层3单元1号(房产证号:驻房权证字第000383号,产权比例:80%)的房屋。现其子孟志有申请办理此套房屋继承转移登记,因此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志有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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