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黄玮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驿城大道(原铜山大道)与创业大道交叉口东南角驻马店市职教园区教师公寓(居住小区)A4号楼独单元第5层501(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740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玮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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