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驻马店市驿城区民族食品开发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土地坐落于十三香路北段西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驻市国用(2004)第2513-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驻马店市驿城区民族食品开发公司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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