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雪松路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朱永恒坐落于风华路与东祥路交叉口东北角驿城碧桂园商住小区13号楼东2单元第8层804(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652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雪松路支行
委托代理人:张建军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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