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
政务公开
|
党建专栏
|
政务服务
|
营商环境专栏
|
交流互动
遗失声明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遗失声明 ->正文
驻马店地区电力线路工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1-04-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6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驻马店地区电力线路工区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风光路南段房屋所有权证号:驻市房证字第00627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驻马店地区电力线路工区

         2021414

顶部 打印 关闭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1 豫公安备案411700024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