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亚茹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纬二路、文明大道、纬二支路、经一路围合区域置地.天中第一城住宅小区A座第4层439(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36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亚茹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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