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赵同心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迅达路与文祥路交叉口东南角驻马店电视台科技教育频道楼东2单元第6层604(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674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同心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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