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涛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淮河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天都名园住宅小区3号楼东2单元第18层1806(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1)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67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涛
2021年3月30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