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何海波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靖宇大道与团结路交叉口西北侧置地.开来花园6号楼东2单元第6层604(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64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海波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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