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吴超、袁雪红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乐山大道与纬四路交叉口西南角天中名苑住宅小区3号楼东6单元112(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415342号、驻房权证字第20141534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超、袁雪红
2021年3月25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