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国峰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文明大道与观湖路交叉口西北侧恩德皇家一号二期商住小区9号楼东1单元第15层1503(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910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国峰
2021年3月18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