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周保华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春晓街153号保险公司家属院3号楼东2单元304(房屋所有权证号:01632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保华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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