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崔堰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9980号不动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427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427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崔堰位于中华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东南角爱中爱华(爱家百合苑)3号楼独单元第15层1505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9980号)协助过户给马付华。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崔堰位于中华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东南角爱中爱华(爱家百合苑)3号楼独单元第15层1505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998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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