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铁志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淮河大道与靖宇路交叉口西南侧蓝天.卡梅尔小镇C7号楼东2单元第25层2505(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74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铁志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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