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军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自由街房管局楼东3单元305(房屋所有权证号:07122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军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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