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宋永权201001872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恢51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恢5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宋永权位于驻马店市高新区文明路北段翡翠城16号楼318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01872号)协助过户给郭美茹。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宋永权位于驻马店市高新区文明路北段翡翠城16号楼318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0187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申请人:郭美茹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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