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罗同景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交通路西段北侧天都星城北区美庐园B-14号楼东2单元403(房屋预告登记证号:驻房预字第20113709号)的房屋预告登记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罗同景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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