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郝小芳081519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恢58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58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郝小芳位于雪松路驻马店市畜牧局东2单元403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81519号)协助过户给刘晓纯。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郝小芳位于雪松路驻马店市畜牧局东2单元403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8151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申请人:刘晓纯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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