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
政务公开
|
党建专栏
|
政务服务
|
营商环境专栏
|
交流互动
业务公示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业务公示 ->正文
关于将胡利民050170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9

关于将胡利民050170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2312号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23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胡利民位于交通路驿城新村40号楼东3单元406号房屋(产权证号:050170的房屋协助过户给梁红卫。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胡利民位于交通路驿城新村40号楼东3单元406号房屋(产权证号:050170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申请人:梁红卫

20201223

顶部 打印 关闭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1 豫公安备案411700024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