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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王新刚201402174号房产证及驻市国用(1998)第4898-2号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1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0

关于将王新刚201402174号房产证及驻市国用(1998)第4898-2号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恢603号执行裁定书和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恢6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王新刚位于天中山大道南段西侧王楼李庄01-0301房产及该房产对应的土地(房产证号:201402174号、土地证号:驻市国用(1998)第4898-2号)协助过户给张黎明。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王新刚位于天中山大道南段西侧王楼李庄01-0301房产及该房产对应的土地(房产证号:201402174号、土地证号:驻市国用(1998)第4898-2号)作废。

    特此声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申请人:张黎明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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