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叶青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靖宇大道东侧、纬二路北侧、经一路西侧雅居园小区A7号楼东4单元第8层808、阁楼08(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60604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青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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