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继承(转移)公告
李海燕、张宝宁于2020年12月1日向我单位申请办理继承其配偶/父亲张斌生前位于农业路西侧、东祥路南北两侧林栖园住宅小区10号住宅楼东2单元第2层203(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5434号)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房屋产权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单位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为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声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申请人:李海燕、张宝宁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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