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石永久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白桥路东侧天顺路北侧恒基名都5号楼东2单元803(不动产权证书号:驻房权证字第20160084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石永久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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