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继承(转移)公告
因原购房人李富国去世,生前购买驻马店市电业局位于解放路二巷144号第5号楼第2单元第1层第201号住房一套,儿子李新静于2020年11月25日向我单位申请办理此套房屋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房屋产权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单位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为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声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申请人:李新静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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