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继承(转移)公告
赵信平根据(2012)驻天证民字第1335号公证书申请继承母亲赵庆芳名下位于解放路市政府家属院16号楼东2单元东户和解放路市政府家属院16号楼东2单元西户证号070635/070636的房产。按照《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房屋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单位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为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声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申请人:赵信平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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